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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费提示】买车险遭遇李鬼,“车辆保险” “车辆统筹”别再傻傻分不清!

来源:舟山市消保委点击:7时间:2024-11-27

近年来,市面上出现了一种号称价格低、理赔快的“车辆统筹”或“交通安全统筹”的类保险产品,其实质为车主向特定公司缴纳统筹费用,以换取事故后的互助补偿,车辆统筹合同实为行业互助合同,与商业保险存在明显不同。消费者购买“车辆统筹”或“交通安全统筹”后,往往会出现赔付不及时、赔偿金不足额、维修使用拆车件、交通事故伤者实际赔偿款难以落实、“统筹”公司暴雷跑路等问题。据了解,截至2024年10月底,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“车辆统筹”为关键词检索,共检索到 2345 篇文书,2021年1月至2024年9月,浙江法院审结涉“车辆统筹”案件26件,全市法院办结的4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,也涉及“车辆统筹”问题。

为保护消费者和相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,增强“车辆统筹”风险防范意识,减少纠纷隐患,市消保委、市法院联合舟山金融监管分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交警支队发布风险提示如下:

一、“车辆统筹”并非保险业务

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,不具备开展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业务的资质,与消费者签订的所谓“统筹合同”也不是保险合同,发生交通安全事故,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。

二、“车辆统筹”极易迷惑误导

办理“车辆统筹”业务的公司名称中可能会加入“平安”“太平”等知名保险公司字号(例如“平安汽车服务公司”)迷惑消费者;通常会利用低价、赠送商品或服务吸引消费者;运用拆分保单(交强险交由正规保险公司承保,商业险则为“车辆统筹”),仿制保险公司投保页面及电子保单等手段误导消费者。

三、擦亮双眼看清“车辆统筹”

据悉,目前舟山市域内尚未有注册登记的“车辆统筹”经营主体,仅有外地公司的业务延伸。消费者购买车辆保险时,务必选择具有从事保险业务资质的正规保险公司投保商业险。购买前应了解销售机构是否具有监管部门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》,许可项目是否包含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”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有“保险”或“保险业务”。如发现公司名称中带有“统筹”或“汽车服务公司”字样,不能提供《保险许可证》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“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”“机动车安全统筹策划”“交通安全统筹服务”“交通安全统筹策划”等内容,切勿轻易下单签约。